河南鄧州:被告入室行兇打傷三人 民警不分善惡拘留原告
尊敬的上級領導及廣大網友:
我叫屈小轉,今年30歲,是鄧州市文渠鄉岳洼村一個普通農村婦女,我丈夫叫岳光俊,今年33歲,老實本分,我們在該市九龍鄉街面上租房賣液化氣為生。今天,我含淚反映兇手竄至屋里無辜打傷我們全家三人,而我們報案后夫妻反被拘留、罰款的冤案,希望能為我們撐腰做主,使老百姓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!
案情經過簡述如下:
2015年1月25日下午7點左右,我丈夫岳光俊像往日一樣,送完液化氣后在家抱小孩,我在廚房做晚飯。這時,一個身材高大壯實的陌生中年漢子突然竄至家中,二話不說,從我丈夫懷里奪過未滿周歲的小孩一下子扔到地上,孩子當即被摔得哇哇大哭!
緊接著,陌生壯漢對我身材瘦小的丈夫拳打腳踢,見此情景,我立即跑過去阻攔,誰知,對方象條瘋狗一樣,誰攔打誰,霎時將我丈夫鼻子咬得鮮血淋漓!
不僅如此,他連婦女、小孩也不放過,把我又摁倒在地暴打一頓,后被聞訊趕來的街坊鄰居拉開勸走,我們隨后報警并被送往鄧州市中心醫院救治。真是:“閉門家中坐,禍從天上來。”
經法醫鑒定,我們全家三人均已構成輕微傷,在掙扎防衛過程中對方袁曉洋也造成了輕微傷。對此,鄧州市公安局九龍派出所本應對私闖民宅、行兇情節惡劣的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,但辦案民警不分善惡,硬說這是“生意競爭,打架斗毆”,竟將兇手和我丈夫雙方共同拘留,并關押在同一房間,使我丈夫身心受到了巨大傷害!我雖然因有小孩不予拘留,但被罰款三百元。然而,我孩子被摔傷的情況,卻在鄧公(九)行罰決字[2015]0503號上只字不提。請問,這天理何在?!法理何在?!
綜上所述,我們強烈要求政法機關依法撤銷九龍派出所對我們的不公正處罰,重新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兇手袁曉洋的刑事責任!
反映人:屈小轉 聯系電話:13663770605
2015年7月29日
來源:大河論壇http://bbs.dahe.cn/read-htm-tid-993124880-fpage-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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